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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市府屋頂太陽光電補助啟動 補助加碼優於中央 透天設光電屋頂10年內回本
2026/05/18 10:50

一般透天住宅屋頂設置5峰瓩(kW)太陽光電系統為例,裝置費用約為新臺幣35萬元,可申請補助金額約3萬元,每年售電收入約3萬6千元,預估投資回收年限約為9至10年。(圖:高市府工務局提供)
為迎合國際淨零碳排與中央綠能政策,高市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,持續辦理太陽光電補助,今年度總補助經費計1,000萬元,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開放申請,補助金額每峰瓩(Kw)從6,000~12,000元不等,鼓勵市民於自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,打造節能減碳、永續發展的智慧城市。
高市府工務局長楊欽富指出,本次補助標準優於經濟部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」每峰瓩3,000元,盼提高民眾參與意願,推動屋頂光電除可減輕市民電費支出,也有助降低碳排放、強化城市能源韌性,逐步邁向淨零排放及再生能源城市目標。
工務局說明,高雄市日照條件良好,具備發展太陽光電之良好條件。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,不僅可有效提升建築隔熱性能、降低室內溫度,透過專業技師簽證,亦有助於強化屋頂結構安全。
以一般透天住宅屋頂設置5峰瓩(kW)太陽光電系統為例,裝置費用約為新臺幣35萬元(5kW× 7萬元),可申請補助金額約3萬元(5kW × 6,000元),每年售電收入約3萬6千元,預估投資回收年限約為9至10年;其後約10至11年之發電收益,則可作為穩定之淨收入來源。
工務局說,凡設籍高雄市之市民,於本市合法建築物之屋頂或露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者,得由建築物所有權人(或其配偶、一親等親屬)提出申請,另針對那瑪夏、桃源等偏遠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採2倍補助,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,同一申請人如果有多案申請補助,累積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。